今天刷到一个新闻,说某短剧演员发文称,在剧场拍下雨剧情时,剧组没有选择用假人,而是直接让婴儿演员暴露在雨水中(人工洒水)。
婴儿在雨中不停地哭喊,剧组和家长却无动于衷...

此事被爆出后,迅速引来热议。
另据媒体报道,该场戏婴儿的片酬仅为800元,有一些家长会因经济压力,而让自己的孩子接受此类拍摄。
或许对于该家长来说,片酬800元,演一场戏淋一下雨没什么问题。毕竟很多成人,上班一天都挣不了800块。
但孩子抵抗力差,万一感染生病住院,或者因此有心理阴影,酿成大祸就无法挽回了。
而剧组那些导演及工作人员,撑着伞躲在雨外头,指挥着:“镜头再推近一点,要拍到每一滴雨砸在孩子脸上的特写。”或许他们心里门儿清,这真实的画面播出去后能换多少点击、多少钞票。孩子的哭声,在他们耳朵里不是难受,是钱响。整个流程“合法合规”——家长同意了,没超时,准备了毛巾和姜汤。可有些事不是签了字就能洗干净的。这就像有人说“我打孩子是合法的,因为我是他爸”——理是这个理,但味儿全变了。可却无法消除那天淋透的寒意。收不回那被陌生人围观、在寒冷的雨水中被淋湿的恐惧.当观众看剧时被吸引,被打动,流下眼泪和心疼时,才会不厌其烦地,一集集解锁,或者忍不住付费充值会员。影视行业里总说“艺术需要牺牲”,但让一个婴儿去牺牲,来成全你们的“艺术”和流量,这不叫创作,这叫算计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严禁组织未成年人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表演,剧组的行为或已涉嫌违法,家长的默许更是监护失职。
随着事件冲上热搜,我估计该剧组或者婴儿家长,可能要收到监管调查通知了。
且看他们到时如何辩解...
拒绝躺平,抵制内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