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视《开标之战》,热播短剧背后的营商环境
- 2026-10-19 20:20:41


2026年9月26日,国内首部招投标领域反腐微短剧《开标之战》在央视频、腾讯视频、爱奇艺同步开播。该剧由江西出版传媒集团等联合出品,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真实案例为原型,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“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计划‘五个一批工程’”第一批扶持项目,共12集,每集约10分钟。
该剧的叙事切口并不复杂:建州隧道塌方四年后,一名走投无路的小承包商以直播方式实名举报招投标黑幕,纪委牵头成立专案组,调查金鑫公司董事长杜清波围标串标案,最终将招投标领域腐败团伙一网打尽,守护营商环境公平正义。该剧选择工程招投标这一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腐败易发高发的典型领域,以“小切口”折射“大时代”,传递“每一场正义的胜利,最终都会化为制度进步的基石”的信念。
作为营商环境咨询领域的从业者,我们在日常企业调研中接触过大量真实的招投标案例。这部剧之所以引发广泛共鸣,恰恰是因为它触碰了许多企业感同身受的现实。本文以《开标之战》剧中涉及的招投标问题为线索,结合我们在一线调研中的观察,谈一谈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现状与改善方向。


《开标之战》的叙事焦点集中在金鑫公司董事长杜清波通过贿赂评标专家、操控多家企业围标串标,暗箱操作拿下“建州隧道”项目工程,再偷工减料,最终酿成塌方惨剧这一条完整链条上。剧中呈现的问题,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层面。
其一,围标串标:多家企业协同操作,表面竞争、实则合谋。杜清波操控多家企业围标串标,使开标现场呈现出“多家企业参与竞争”的表象,而实际上投标报价早已被暗中协调。这种操作方式让程序看起来完整合规,评标结果也“顺理成章”,但竞争的实质已被消解。剧中专案组查案的一条关键线索,就藏在一串不自然的投标报价里。
其二,控制评标专家:人为主导评审结果。剧中,杜清波通过贿赂评标专家实现暗箱操作。评标是招投标的核心环节,专家意见直接决定中标结果。一旦专家被提前“打点”,评标就失去了独立判断的意义,程序上的公平只是形式上的公平。
其三,“量身定制”招标文件:以合规形式设置排他条件。该剧被描述为揭露了“控制评标专家、围标串标及‘量身定制’招标文件等核心腐败链条”。“量身定制”是招标文件中较为隐蔽的一类操作——通过设置特定的资质组合、业绩条件或技术参数,使招标条件看起来通用,实则只有某一特定企业能够满足。该剧导演司承表示,剧组着力探讨的是“程序完美如何掩盖实质腐败”这一深层命题。
这三个问题之间并非孤立存在。围标串标需要评标环节的配合才能奏效,评标环节的人为干预又往往以招标文件的“定制化”为前提条件。它们共同构成了一条从文件编制到评审定标的完整灰色链条。
剧中呈现的是经过戏剧提炼的腐败案件,而我们在企业调研中接触到的,更多是尚未达到违法程度、但对中小企业参与竞争构成实际障碍的情形。
资格业绩要求与项目需求之间有时存在明显错配。我们在调研中多次听到企业反映,将资质等级和业绩规模简单等同于履约能力的惯性思维仍然存在。招标条件设置的本意应当是筛选出有能力完成项目的企业,而非以企业规模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尺。
隐性壁垒的分布比想象中更广。全国人大代表李世亮在调研中指出,招投标、政府采购下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涉及企业报名、获取信息、编制标书到参与评审全流程。这些壁垒不一定体现为明确的排斥性条款,有时表现为信息发布渠道的选择、资格预审的尺度把握、评审标准的倾向性设置等较为柔性的方式。
中小企业的参与成本仍然偏高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需要投入的人力、时间和专业成本,对中小企业而言是不小的负担。如果企业在投入这些成本之后,发现竞争条件实际上并不对等,其参与意愿会明显下降。
在问题之外,我们也看到了许多值得关注的积极变化。制度层面的推进和技术层面的创新,正在为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化提供新的支撑。
立法层面,《招标投标法》迎来大修。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于2026年6月23日,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,修订草案共6章79条,围绕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实践和系统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,着力完善监管措施,防治招标投标领域腐败,防止所有制形式等歧视,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隐性壁垒,强化技术创新,提升招标投标效率,改进评标标准和方法,防止简单以最低价中标。
信用层面,《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出台。近年来,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,有力促进了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优化改善,但也存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不充分、公共信用评价标准不统一、评价结果应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,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,在深入调查研究、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,研究起草了《办法》,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,规范公共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。
审查制度层面,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落地。《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,重点破除资格预审、评标方法、信用评价、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,填补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则空白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》进一步要求,禁止在区域、行业、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违法设置限制条件。
数智化转型层面,技术手段正在压缩人为操作空间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《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》提出,2026年底,招标文件检测、智能辅助评标、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应用;2027年底,更多重点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,形成一批模型训练、场景应用、机制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,有效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。
地方实践层面,远程异地评标、“双盲”评审、“AI+招标投标”等正在多地推广,通过暗标评审系统自动屏蔽投标文件敏感数据、隐匿投标单位关键信息,实现评标专家与投标人双向互盲,持续深化数智改革创新,不断拓展智慧交易应用场景,不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。
作为长期从事营商环境咨询和企业调研的机构,我们深知招标投标制度的完善需要时间,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。以下从四个维度提出我们的倡议。
(一)对政府部门:以项目实际需求为标尺,让招标条件回归服务项目的本意
政府是招投标制度的供给者和监管者,制度设计的方向直接影响市场运行的质量。一是建议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强化“需求匹配”审核,推动招标人以项目实际需求为依据设定资质和业绩条件,对明显超出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要求进行重点核查。二是建议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,涉及招标投标的政策措施应在出台前完成审查,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设置本地业绩、本地分支机构等变相排斥外地经营者的情形。三是建议加快数智化工具的推广应用,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实现招标文件AI自动检测,帮助招标人发现文件中可能存在的歧视性条款和“定制化”参数。
(二)对代理机构:在文件编制环节发挥专业把关作用
代理机构处于招标文件编制的一线,对招标条件的合理性有最直接的判断。一是倡议代理机构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流程,在文件定稿前对资质条件、业绩要求、评分标准等进行自查,及时提示招标人调整可能存在争议的条款。二是建议代理机构主动适应电子招标、智能评标等新技术要求,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,在系统操作、数据对接等方面做好配套准备。三是倡议代理机构加强专业人员的能力建设,提升对政策规则的理解深度,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发挥好专业桥梁的作用。
(三)对企业:善用政策工具,在专业化方向上建立优势
对广大投标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而言,既要关注政策提供的支持工具,也要在自身能力建设上持续投入。一是建议积极利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,关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优惠等政策,降低参与成本。二是建议在评标方法从“最低价中标”向“综合评估法”转型的趋势下,将更多精力放在技术方案的打磨和履约能力的提升上,在专业化、精细化方向上形成差异化竞争力。三是建议增强维权意识,对遭遇的不合理待遇,通过异议投诉等法定渠道表达诉求,这也是推动制度完善的参与方式。
(四)对监督各方:协同联动,让监督覆盖招投标全流程
监督是制度落地的保障,需要行政监督、纪检监察、社会监督等各方形成合力。一是建议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同机制,分领域明确监管责任,减少监管盲区。二是建议推广跨部门联动监管的经验,将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、公安、审计等力量有效衔接,实现线索互移、核查互动,形成从发现到处置的完整闭环。三是建议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让企业在遭遇不公平待遇时有便捷、有效的表达途径。
《开标之战》以一部微短剧的方式,将招投标领域的一些深层问题带到了公众面前。剧中传递的理念——“每一场正义的胜利,最终都会化为制度进步的基石”——提醒我们,问题的暴露本身也是改善的起点。
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是企业进入市场的“重要门槛”。这道门槛设置得是否合理、是否公平,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市场环境的信心。我们期待,随着《招标投标法》修订的推进、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深化、数智化技术的广泛应用,这道门槛能够从“筛选规模”走向“筛选能力”,从“程序合规”走向“实质公平”。作为营商环境咨询领域的从业者,我们将持续关注政策动态,深入开展企业调研,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贡献专业力量。
